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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1-07 立院三讀通過 國土計畫法延6年實施
立院三讀國土計畫法,全面實施延後6年,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則沒有修入其中。農業部表示,原擔憂土地炒作再起等影響暫緩,但立委仍關注,將更審慎討論,以確保農民權益。
農業部發布新聞表示,立委所提「農業權」,其實就是「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」,涉及開發權利及土地價值計算,並需考量跨縣市、鄉鎮或土地區位條件,相當複雜且難確保計算公平性,恐讓土地炒作再起,使國土發展往都市及其周邊地區集中,造成鄉村地區發展更加受限,導致農地價格崩跌。
立法院會審議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針對國土計畫法展延期限,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所提國土計畫法第45條再修正動議,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,由4年改為10年,也就是從2031年的4月30日起全面實施。
三讀通過條文明定,直轄市、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10年內,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,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。三讀後朝野立委發言,希望讓行政部門有充裕時間與各縣市農會、農民充分溝通,建立完善子法、配套措施和補償辦法。
《國土計畫法》原訂2025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,然而地方反彈聲浪不斷,擔憂該法對農地保護的規定恐限制都市發展,因此,朝野立委提出超過30個修法版本呼籲暫緩實施。
三讀條文除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,也明定直轄市、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,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,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。至於部分農業縣市立委主張「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」,設立特別基金補償農地並未入法。
然而,內政部會後表達遺憾指《國土計畫法》原本以確保國土安全、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為目標,卻遭受外界以農地使用與農業發展、原住民族土地,以及個案變更等許多錯誤資訊宣傳,造成民眾疑慮。
內政部細數,過去半年來,因國土計畫上路在即,地方政府湧入大量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件,統計2024年1至10月各縣市受理申請案件共1,206件,申請案件數前三名為桃園市250件、台中市127件、彰化縣117件;其中9、10兩個月申請案件暴增約367件,相較於前八月,平均每月申請案件增加約1.8倍。
內政部擔憂,這些變更案因地方未經充分討論卻匆促送件,也加劇了國土資源的錯置。呼籲目前仍未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桃園市、南投縣能盡速報部,因為,國土計畫是將國家整體空間妥善配置管理的根本大法,未來仍會全力促使土地資源能被有效利用、合理發展,以真正保障民眾權益及追求國家永續發展。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 呂晏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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